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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1年5月23日,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《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》(简称《十七条协议》),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。西藏和平解放,不仅粉碎了外部势力妄想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图谋,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,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,而且开辟了百万农奴翻身解放的道路,开启了西藏走向繁荣进步的光明前程。从此,西藏这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伟大变化。

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1950年,成立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面临一个迫切问题——西藏的和平解放。当时,尚未解放的西藏政治形势极为严峻,在帝国主义势力的唆使煽动下,西藏地方政府上层少数分裂分子公开打出“西藏独立”的旗号,企图将西藏从祖国分离出去。





1950年1月,中共中央作出进军西藏的决策,决定由西南局、第二野战军在西北局和第一野战军配合下由西南地区进入西藏,驱逐帝国主义在西藏的势力,解放西藏人民。随后,中央批准成立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,统一筹划进军和经营西藏的工作。
受中央指示,西南局以第二野战军第18军迅速组建进藏部队。在四川乐山召开的进军西藏誓师大会上,军长张国华、政委谭冠三带领将士发出“不管有多少艰难险阻,我们都要坚决完成进藏任务,把五星红旗插到喜马拉雅山上”的豪迈誓言。各部队随即开展解放西藏、建设边疆、巩固国防的教育和民族政策教育,开展学习藏语和西藏政治、经济、兵要地志的活动;同时,进行在高寒地区的行军作战训练、抢修公路、筹措运输军需物资等进藏准备工作。




按照“政治重于军事,补给重于战斗”原则,根据中央“多路向心进兵”部署,以18军为主力的人民解放军分4路向西藏进军。1950年10月6日,在西藏地方当局拒绝和谈并以武力对抗的形势下,我军进藏部队分南北两线发起昌都战役,历时18天,进行大小战斗20余次,一举取得胜利。昌都的解放,给西藏上层反动分裂势力以沉重打击,打开了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的门户,为和平解决西藏问题铺平了道路。





1951年4月29日,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进行谈判,并于5月23日在北京签订了《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》。《协议》签订后,从1951年9月到1952年6月,各路进藏部队先后到达拉萨,进驻(抵)太昭、江孜、日喀则、山南隆子宗、亚东、察隅、改则等地,沿途修筑公路、剿灭匪患,一路翻越终年积雪的大山、渡过湍急的河流,战胜高寒缺氧等重重困难,完成了进军西藏任务,结束了西藏4000多公里边境线上长期有边无防的历史。









西藏的和平解放,粉碎了帝国主义及西藏上层少数分裂分子策划“西藏独立”的迷梦,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,与全国各族人民一同在祖国大家庭里走上了团结、进步、发展的光明大道。








编辑/刘欣欣 高采薇